各教学系(部)、学生班级:
一、评比类别与评比比例
1、文明班级 6个
2、成绩显著班级 6个
3、学年奖学金 仅在普通大专一、二年级学生中评选,每年级10名;
4、学期奖学金 仅在普通大专一、二年级学生中评选,人数按专业总人数的15%比例确定,奖学金名额分配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其余均为三等奖;
5、单项奖学金 设高数奖和英语奖,仅在普通大专一年级学生中评选
,各10名。
6、优秀学生干部 在普通大专、五年制大专学生中评选,各系参评名额见附表
7、优秀学生 在普通大专、成人大专和五年制学生中评选,人数按班级总人数的15%比例确定。
二、评比条件
(一)文明班级
1、班风正、集体观念强,互帮互学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
2、班级学习风气浓厚、期末考试班级平均成绩高,不及格人次少;
3、班级学期综合考核评比得分高,学生出勤率达到98%以上;
4、班委、团支部工作扎实,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积极,活动组织好,成绩显著,晚自习纪律好;
5、本学期内班级学生中无受系部学生处通报批评或校纪处分者。
(二)成绩显著班级
1、班风正、集体观念强,互帮互学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
2、班级学习风气浓厚、期末考试班级平均成绩高,不及格人次少;
3、班级学期综合考核评比得分高,学生出勤率达到95%以上;
4、班委、团支部工作扎实,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积极,效果好,成绩突出,晚自习纪律好;
5、本学期内班级学生中无受系部学生处通报批评或校纪处分者。
(三)、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能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
2、热爱学校,爱护公物,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3、能积极带领同学参加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或公益活动,对待班级、学院的工作能大胆管理、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成绩显著;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期末考试各科成绩均达到中等以上;
5、必须是班级班委或系学生会或院学生会或院团委的成员;
6、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该学期内未受过系部或学生处的通报批评或校纪处分,且操行考核成绩达到优秀者。
(四)学期奖学金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能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
2、热爱学校,爱护公物,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3、能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期末考试各科成绩均达到80分(考查课达良好)以上;
5、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该学期内未受过系部或学生处的通报批评或校纪处分,且操行考核成绩达到优秀者。
(五)学年奖学金
1、符合学期奖学金的相关条件;其中第四条期末考试各科成绩均达到85分(考查课达良好)以上;
2、必须在本学年的两个学期都是奖学金获得者,依总均分由高到低录取。
(六)学期单项奖学金
1、前3条同于学期奖学金评比条件1、2、3条;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期末考试该科目成绩在本年级学生中达到前十名;
5、该学期内未受过学生处或系部的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且操行考核成绩达到优秀者。
(七)优秀学生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能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
2、热爱学校,爱护公物,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3、能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期末考试课成绩达到中等、考查课达良好以上;
5、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该学期内未受过系部或学生处的通报批评或校纪处 分,且操行考核成绩达到优秀者。
三、评比实施办法
1、文明班级、成绩显著班级由院评比领导小组根据班级综合考核情况,按照评比条件进行评定,报学院审批。
2、优秀学生的评定按照评比条件由班级推荐系部核实,学生处审查,报院评比领导小组审批。
3、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按照评比条件,以系部为单位推荐,学生处审查确定报学院审批。(各系名额分配如下表)。
3、学期奖学金的评定,施行个人预申报、班级初评、系部审核上报;学年奖学金和学期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各系根据评比条件,评选出本系前十名,于07年7月15日前把评选结果报送学工部审核,由院评比领导小组审批。
4、年度内,同时符合院级学年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或省政府等奖学金者条件者,不重复评奖,按最高标准奖励;前期奖励不足最高标准者,后期补发差额。
四、几点具体要求
1、各教学系要成立以主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为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评比领导小组负责对本系评比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2、各学生班级要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干部、团干部为成员的评比小组负责本班级期末评比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3、各教学系和各班级要对本学期工作、学习、生活、操行评定考核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材料,于07年7月15日前与评选结果一并交到学工部,班级工作总结未按规定时间交的将取消先进班集体的评先资格,并且减少班级个人评先的比例。
4、各教学系、班级要根据评比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切实搞好期末评比工作。
5、要严格按照评比条件,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反复评议,做到不凑数,不走过场,保证评比质量,达到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增强团结,评出干劲,振奋精神,促进工作和学习的目的。
6、对不能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认真评比或在评比中弄虚作假的班级和系部取消该班级或系部的评先资格,评先指标作废。
附表:
序 号
| 系 别
| 人 数
| 备 注
|
1
| 机电系
| 15
|
|
2
| 计算机系
| 9
|
|
3
| 经管系
| 9
|
|
4
| 自动化系
| 7
|
|
5
| 资源开发系
| 7
|
|
6
| 基础部
| 4
|
|
学生工作处
200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