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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各单位酬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2010-05-12 20:08   审核人:

平职学院教字〔2008〕9号

关于下达各单位酬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教学各单位:

根据学院二届二次教代会精神,学院2008年提高了教师课时酬金标准,为了在教学战线各系(部)保持在同一层次授课有相应酬金标准,在各单位制定酬金分配方案的基础上,统一酬金标准如下。

第一,基本工作量以内单价:

项 目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一般教师

大专课程

≥5.60

≥5.00

≥4.40

≥3.90

中专(技)课程

≥4.20

≥3.80

≥3.40

≥3.00

第二,超工作量课时单价:

项 目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一般教师

大专课程

≤16.00

≤15.00

≤14.00

≤13.00

中专(技)课程

≤12.00

≤10.00

≤8.00

第三,周进度不同,酬金标准略有差异等

为进一步增强课时酬金发放工作的透明度,以便广大教师监督,现将各单位酬金分配方案下发到各系部,请各单位按照新制定的酬金分配方案做好解释和落实工作。

附件1:2008年教务处酬金分配办法

附件2:机电系2008年酬金分配方案

附件3:计算机系“三定一包”二次分配方案

附件4:经济管理系课时酬金分配方案

附件5:资源开发系“三定一包”二次分配实施方案

附件6:自动化系二次分配方案

附件7:2008年艺术系二次分配方案

附件8:基础部“三定一包”实施细则

附件9:中技教育部课时酬金分配方案

附件10:2008年中专部酬金发放实施方案

附件11:信息技术教育中心课时酬金分配方案

二oo八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印发件 教学 酬金标准 通知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08年3月19日印发

(共印35份)

附件1

2008年教务处酬金分配办法

(2006年2月20日)

根据学院2008年增加超课时酬金标准和平职学院教字[2004]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三定一包”考核,教学战线不同职称的教师从岗位工资中扣除部分工资,扣除的部分工资与课时、考核、工作质量挂钩。为进一步调动本处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正确处理好上课与管理之间的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一、不同职称教师每月扣除工资部分如下:

⑴高级职称 200元/月

⑵中级职称 180元/月

⑶初级职称 160元/月

⑷一般教师 140元/月

⑸教辅人员 100元/月

二、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学院规定教务处教师每人有半个教学工作量,少部分管理人员暂无半个工作量,为便于统一考虑,所有人员每月予发放扣除工资的1/2。

三、有半个工作量任务的教师课时酬金按职称,期未统一结算一次(也可按月预付),课时单价与担任课程层次,本人的职称,教学质量和考核结果挂钩。

四、没有半个教学工作量任务的管理人员,按工作性质与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管理工作责任心等考核后期末结算发放一次。

五、课时计算办法:

1、单班上课,按实际上课学时计算。

2、合班课工作量计算:以第二个班开始每增加一个班,增加0.5的系数。如:2个班合班,工作量计算=计划工作量x(1+0.5);3个班合班,工作量计算=计划工作量x(1+0.5+0.5);……..依此类推。

六、课时酬金标准,分两段计算,见下表:

1、全年按9个月计算课时酬金,寒暑假按3个月计算。

2、工作量以内基本单价:

项 目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一般教师

大专课程

5.90

5.30

4.70

4.10

中(技)专理论课

4.70

4.20

3.80

3.20

中(技)专实践课

3.90

3.60

3.20

2.80

3、超课时单价:

项 目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一般教师

大专课程

16.00

15.00

14.00

13.00

中(技)专课程

11.00

10.00

9.00

8.00

4、有教学工作量任务的教师,按工作量以内单价和超课时单价分别计算课时酬金;无教学工作量任务的教师按承担大专教学任务13元、中(技)专教学任务8元分别计算课时酬金。

5、业余时间上成教处的课,按学院及成教处规定支付课时酬金(由任课教师找安排课的系部结算),正常工作时间上成教处的培训课,纳入学院正常教学工作量计算与考核。

七、其它有关规定:

1、周六、周日上课按学院规定执行,期末统一发放。

2、教学值班(含周六)、晚自习辅导,按学院规定执行。

3、假期期间酬金发放:寒假一个月,按学院不同职称的扣款标准开学后一次性发给全体教师;暑假两个月按每人发放学院扣款标准的1/2,另外每人的1/2按假期实际出勤天数按职称统一核算后(教务处统一考勤)发放。

4、周六、周日因工作需要加班出勤者,每学期期末根据“三定一包”结算结余情况另行考虑。

5、通讯报导、黑板报等按实际情况期末支付一定报酬。

6、若出现教学事故或管理事故,按学院处罚金额执行。若年底学院“三定一包”考核处罚本单位职工收入一定比例时,由教学事故责任人承担罚款金额的40%,教务处全体人员或集体承担罚款金额的60%。

7、每月正常工作时间请假累计超过3天者,减发教学管理工作量的30%;累计超过6天者,减发教学管理工作量的100%,并按学院规定上报出勤天数。

8、公出、妇女“四期”等特殊情况按政策执行。

9、若学院调整超课时标准,我们将随之进行调整,并及时修订酬金分配办法。

10、若出现特殊情况,由处领导研究决定。

11、每月分配结果在处公示栏上公布,接受全处职工监督。

12、本办法从2008年新学期起执行。

八、本办法执行责任人与监督人:责任人,郭金明 庞元俊、黄颖辉、姚新兆;监督人:黄颖辉 方忠明 王广云

教 务 处

2006年2月18日

附件2

机电系2008年酬金分配方案

按照学院二届二次教代会精神,学院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了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院党政决定将2008年的超学时酬金标准提高到每学时平均15元。为体现多劳多得和向改革创新课程倾斜、向教学质量优秀的教师倾斜的原则,制订机电工程系酬金分配草案如下:

一、工作量单价计算办法

机电系共有教师47人。其中:高级职称14人(正教授1人,副教授5人,高级工程师3人,高级讲师5人);中级职称22人。初级职称11人。

高级职称月奖200元/月,中级职称180元/月,初级职称160元/月,无职称140元/月。基本工作量学时单价按每学期5个月,152学时进行计算。

1.基本工作量单价

职 称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一般教师

基本工作量学时单价

6.50

5.90

5.20

4.60

2.超学时单价

职 称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一般教师

超学时单价

16.00

15.00

14.00

13.00

二、工作量考核办法

1.教学工作量考核:学期教学基本工作量完成的,可按高、中、初、一般,分别兑现月奖200、180、160和140元,未完成基本工作量的缺额部分按工作量内单价计算扣除。超学时按超学时单价计算。

2.教师监考、命题、新闻报道、论文奖励及系其他工作奖励从节余学时中支出。

3.其他教学工作量和临时性教学工作量,按实际发生量进行核算后计入总工作量。

4.合班工作量计算,从第二个班开始每增加一个班工作量系数增加0.5(如:2个班合班,工作量计算=计划工作量×(1+0.5); 3个班合班,工作量计算=计划工作量×(1+0.5+0.5)……依此类推。最高工作量不超过五个班合班工作量)。

5.第一次上的大专课程按新课计算,其工作量计算按计划工作量×1.2(多个班只能有一个班的工作量乘系数)。

6.担任教学改革示范班课程,按照新的课程体系、课程标准与课程改革要求进行上课并实施“教、学、做一体教学模式”的课程,其工作量计算按计划工作量×1.1,核心课程工作量计算按计划工作量×1.2。(系数部分,课程结束后,经考核资料齐全一并发放)。

三、教学质量考核

为了激励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认真备课,讲好每一节课,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本学期试行评教与酬金挂勾的酬金考核方案即:

每月学生评教优良率≥80%;学时酬金单价,按100%计算;

每月学生评教优良率为60%~79%;酬金单价降低10%计算;

每月学生评教优良率为50%~59%;酬金单价降低20%计算;

每月学生评教优良率<49%;酬金单价降低30%,同时作为教研室、系重点帮助对象,连续两个月学生评教优良率<49%,调整任课教师,严重的要采取措施调离教师岗位。

每月学生评教结果应在18号以前报系。

机电工程系

2008.2.25

附件3

计算机系“三定一包”二次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实现学院“七千人 建示范抓重点 强内涵 抓就业 促发展”的总体目标,以示范院校重点项目建设为重点,突出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工学结合课程建设,强化系内部教学管理,充分体现优劳优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保证分配上的公开、公平、公正;保证各项职责贯彻落实、确保经费不突破指标,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我系“二次分配”方案。

二、组织机构

1、成立系“三定一包”二次分配考核小组:

组 长:杨立峰

副组长:孙培民 王德永

成 员:貟亚男 周 昕 齐应杰 王 洪 吴延昌 王卫东

2、成立系“三定一包”二次分配监督小组:

组 长:樊建文

组 员:杜暖男 张麦玲 刘艺培 孟庆兰

三、本方案实施时间为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开始。

四、本方案按学院“三定一包”实施方案和教务处“关于系部课时酬金分配方案的规定”确定。

五、工作量和课时标准

1、系主任、书记、副主任按学院规定,完成本职工作且完成每周4学时课堂教学工作量为基本工作量。

2、任课教师基本工作量:大专层次为周8学时。

3、实验室管理工作量:鉴于我系实验室管理工作均由教师兼任,其管理工作量部分按核定基数统一发放。

4、任课教师根据周进度核定课时酬金,按职称分高、中、初、教员四档计算,其酬金比例为1.25:1.13:1:0.88。

5、大专课程超过基本工作量部分按每节补足差额计算。周六周日及业余班课程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6、课酬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每学期超过400学时不计入超课时。

六、其他

1、教师晚自习辅导、教研室主任津贴、系领导值班按学院规定发放。

2、监考、命题、评卷等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3、列为学院教改的课程,执行学院有关规定。

4、学期结余部分,按标准课时进行二次分配。

七、奖励与处罚

1、凡省、市(含集团公司)优质课获奖者,予以奖励。

2、凡学期教学质量高、学生评价好,或教研、科研、论文突出的教师;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并为系争得荣誉的教师,学期末优先考虑评先并向学院推荐。

3、凡出现教学事故者,按学院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4、全系有一项任务未完成,学院扣罚全员平摊,责任人酌情加罚。

5、各项奖、罚同时列入先进班组、先进职工考核方案,实行双重考核及奖罚。

八、规定

1、病、事假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2、旷会一次扣发50,旷工一天扣发100。

3、坐班人员按天考勤,不坐班人员按学院规定考勤。

九、标准工作量酬金计算表

职称

进度

高级

中级

初级

教员

备 注

2

4.88

4.25

3.75

3.30

1、单课程、多头课,周进度以最高进度计算;

2、多门课,周进度按累加后进度执行(内容相似的视为同一门课);

3、合班课三个班以内0.8/班,以后每多一个班加0.5系数;

4、超课时部分每学时加发10元。

4

5.13

4.63

4.13

3.63

6

5.50

5.00

4.50

3.88

8及以上

6.00

5.50

4.88

4.25

十、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系二次分配领导和监督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十一、本方案的解释权归计算机系。

计算机系

2008年2月28日

附件4

经济管理系课时酬金分配方案

为充分发挥二次分配的杠杆作用,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承担教学工作量,提高教师晋升职称的主动性,改善教师职称结构,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系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特制定经济管理系课时酬金分配办法如下:

1、基本工作量课时酬金分配:(单位:元)

职称

酬金

备注

4进度

6进度

8进度

高级职称

5

5.3

5.6

中级职称

4.4

4.7

5

初级职称

3.8

4.1

4.4

教员

3.3

3.6

3.9

2、超课时工作量酬金分配:(单位:元)

酬金 职称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教员

备注

酬金

16.8

15

13.5

12.5

注:1、全年考核10个月,其他两个月全额发放,分别在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随课时酬金发放,共发放两次。

2、合班课按照每增加1个班,增加0.4学时。

3、选修课按50人一个行政班,每增加1个班,增加0.5学时。(考虑到选修课组织比较麻烦)。

4、超课时按实际发生的课时计算,不增加系数。

5、周六日课时补贴,按照学院的补贴标准,按实际发生的课时,全额补贴,每节补4元。

6、监考每场10元,出卷每份5元。

7、晚自习辅导每次5元,教学值班每天6元。

8、考核细则按系考核方案细则执行。

经济管理系

2008.2.25

附件5

资源开发系“三定一包”二次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学院有关规定,为了公平、公正、透明、合理分配教师课时酬金,激励教师多上课、上好课,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确保经费指标不突破,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系“三定一包”二次分配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系“三定一包”二次分配考核小组:

组 长:王永祥

副组长:郑光相 杜卫新

成 员:张登明 孙合应 王润生 张新 韩恒梅 常松岭

2、成立系“三定一包”二次分配监督小组:

组 长:査丁杰

组 员:尹锦峰 温福星 高秀芝 魏秀英 刘春林 朱海龙

二、工作量标准

1、系领导成员按学院规定,完成本职工作及周4学时教学工作为基本工作量。

2、任课教师完成周8学时为基本工作量:。

3、鉴于我系实验室管理工作均由教师兼任,其管理工作量按核定基数发放。

三、工作量单价计算方法

按督导处核定的“三定一包”现有教师35(包括关系未到4人)人,其中:高级职称7人、中级职称14人、初级职称4人、无职称10人。

高级职称月奖200元/月,中级职称180元/月,初级职称160元/月,无职称140元/月。基本工作量学时单价按每学期5个月,共152学时(19周)核算。

1.基本工作量单价

职称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无职称

学时单价

6.50

5.90

5.20

4.60

2.超学时单价

职称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无职称

超学时单价

16.00

15.00

14.00

13.00

四、学时酬金计算办法

1、月酬金=月学时数×本人职称对应的学时单价

2、超学时酬金=超学时数×本人职称对应的学时单价(条件:全系累计完成督导处下发的基本工作量)

五、工作量统计方法

1、教师完成1个标准班、1个学时的课堂教学为1个标准工作学时,重复一个班,每学时按0.8折算,合一个班为0.5,以此类推。

2、课程设计按4学时/天班计算。

3、下现场实习每天4学时,原则上每个班级安排1人指导,若安排两人的分别按2.5学时(主要)和1.5(次要)学时计算。

4、带领学生下井每次8学时。

5、联系学生在校外实习(认识实习)4学时/单位。

6、顶岗实习教学资料准备及实习安排部署15学时/专业。

7、顶岗实习联系15学时/矿。

8、顶岗实习巡视6学时/周班。

9、顶岗实习资料收缴、成绩评定、成绩登录、撰写总结等工作按0.5学时/生计算。

10、正常的实践教学工作量按平职学院(2008)1号、3号、4号文件执行。

六、其他工作酬金发放或补助标准

1、晚自习辅导、教研室主任津贴、教学值班按学院规定发放。

2、鼓励教师开展课程改革,经学院认定的教改课程,执行学院有关奖励规定;经系务会认定并认真实施的教改课程,按计划工作量×1.1(0.1系数部分,课程结束,经考核资料齐全后发放)计算。

3、周六、周日另计部分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4、业余大专及培训学时酬金按成教处确定数全额发放。

5、每场监考按10元发放。

6、收缴教学资料,验收合格后每个专业按100元计算。

7、地市级以上报刊登载新闻通讯50元/篇,校园网登载20元/篇。

8、系网站管理员每学期补助200元。

9、办公用品领取及系日常事务处理每学期补助200元。

10学院安排的其他临时性重要工作,需加班完成的由系务会认定,给予适当补助。

11、学期结余部分,按标准课时进行二次分配。

七、奖励与惩罚

1、获院级以上优质课或技能竞赛一、二等奖者,给予适当奖励。

2、凡学期教学质量高、学生评教好或教研、科研、论文突出的教师;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并为系争得荣誉的教师,学期末优先考虑评先并给予适当奖励。

3、在教学中存在事故隐患,但未构成教学事故的,被教务处等有关部门批评造成不良影响,责任人交罚金100元/次。

4、已构成教学事故的,除按《平职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规定》教字(2006)1号文执行外,本人应承担“三定一包”中规定的罚款的1/2.

5、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同样管理,发生事故者同样按教学事故论处。

6、“三定一包”中,若有一项任务未完成,责任人承担1/3罚款费用。

7、工作中不服从教研室主任以上领导安排者,不安排教学工作,并从即日起停止报工,严重者责令调离本系。

八、相关规定

1、病、事假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2、按时参加院、系、教研室召开的会议、学习、各项活动等,迟到一次交罚金10元、请假一次交5元、旷会一次交罚金30元(学院会议100元)。

3、坐班人员按天考勤,享受相应待遇;不坐班人员按学院规定考勤。无故不到按享受待遇的2倍处罚。

4、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完成学院规定的科研工作量。高级职称88分、中级职称44分、初级职称22分。每个积分点缴纳10元押金,年底按实际积分,等额兑现押金。成绩突出者,给予适当奖励。

5、实习指导教师下现场交通费如实上交系里,凭单据报销(出租车费除外)。

十、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系二次分配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十一、本方案的解释权归资源开发系。

十二、本方案实施时间为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开始。

附件6

自动化系二次分配方案

为推进学院教学改革,强化激励机制,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贯彻落实“三定一包”方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三定一包”方案和《平职学院教师岗位津贴浮动发放办法》,结合本系实际,制定二次分配方案。

一、组织与监督

1、成立分配领导小组

组长:系主任

成员:系副主任、工会主席、民管会成员、职工代表、教研室主任、教学管理员。

组长为第一责任人,系副主任、工会主席、民管会成员为监督人。

2、分配领导小组的职责为:分配方案的确定、实施和解释,负责课时酬金的计算工作。

3、每月分配结果在本系公开,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

二、分配原则

1、按教师的职称、工作量、教学层次以及教学质量、教学效果,根据“四评、两查、一考核”中的“四评”考核结果,适当拉开档次,以学时酬金形式进行分配,优质优酬。

2、系领导工作量和教学值班、教师晚自习辅导、教师外出进修等按学院规定执行。

三、分配办法

1、学时酬金计算办法,参照标准课时对照表,见附表。

2、新课由系务会认定,按教学具体情况给予补助。

3、合班课乘系数,基数为1,多一个班加0.5。

4、课外实验、实训按实际发生学时计算。

5、实验实训室管理员40元(含讲解,卫生等),仪器设备(保证正常运行)20元,各项记录10元。

6、监考和命题遵守上级规定者,每次10元;由系务会认定改革考核办法,实施过程考核的每次20元。

7、每周六、日的教学值班,分别补助交通费1元、2元。

8、通讯报道发表在报刊上50元/篇,发表在校园网上15元/篇,春联100元/幅(含组词、书写、张贴等),黑板报30元/期。

9、参加工会活动和运动会10元/项;参加学院临时性各类比(竞)赛50元/项。

10、学生下现场实习,教师每次40元(扣除上课学时酬金)。

11、其他临时性教学工作由系务会认定,给予补助。

12、期末核算结余部分按职称和完成工作量再分配。

四、与教学质量挂钩的有关规定

1、获市局级以上优质课一等奖,当月课时酬金高一个职称档次。

2、开展学生评教活动,有一个班级不合格率达到20%,本学期课时酬金降低一个档次。

3、出现教学事故,本学期课时酬金降低一个档次。

标准课时对照表

基本工作量内(周学时≤8)

超工作量(周学时>8)

高级

中级

初级

员级

高级

中级

初级

员级

5.6

5.0

4.5

3.9

16

15

14

13

说明:基本工作量课时酬金(周学时≤8)

高级

(200.0/月)

中级

(180.0/月)

初级

(160.0/月)

员级

(140.0/月)

5.6

5.0

4.5

3.9

自动化系

2008、2

附件7

2008年艺术系二次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学院“三定一包”目标管理方案和教师岗位津贴浮动办法,为增强本系活力,促进教师业务的工作效能的提升。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二次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方案原则:

1、坚持优劳优酬,奖绩挂钩,奖优罚略的原则。

2、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3、奖勤罚懒,重实效,重贡献,重工作质量,重工作效益。

4、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二次分配报酬。

三、实施对象:

1、在编在岗的正式教师。

2、脱产学习一学期以下者。

3、分配的见习在岗教师。

四、教师工作量的核算办法

1、标准学时核定及课酬计算。

周进度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无职称

8节以上

6.0

5.6

4.8

4.2

6~7节

5.6

5.2

4.4

3.8

4~5节

5.2

4.8

4.0

3.4

3节以下

4.8

4.4

3.6

3.0

2、标准8节课以上的超工作量:高级16.00元,中级15.00元,初级14.00元,教员13.00元。

3、标准工作量为4进度下8节课。

4、教师实际上课班级的课时核定,以一个班级系数为1。两个班为1.5,三个班以上2.0。

5、任中专、中技课的教师,实际学时按中专、中技酬金标准发放。

6、业余大专,职工培训等任课工作量,按任课层次所对应的课酬发放酬金。

五、辅导工作及酬金发放标准:

1、教学值班:6元/天

2、教师值班:5元/天

六、年终二次奖分配:

1、实验室实训室的管理员酬金按完成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卫生检查情况,各种记录填写完好程度等情况予以核定,完成要求,享受学院规定的全额管理员酬金,否则根据考核情况按比例减少管理员酬金。

2、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比赛活动,一次性奖励30元,并按获奖一、

二、三等,分别奖励40元、30元、20元。学院奖励个人的归教师本人。

3、教师或带队参加市级以上各种技能比赛一等奖者奖励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学院奖励归教师本人。

4、优秀班主任、优质课教师奖50元,市级以上的优质课教师在下一学年的课时酬金提高一个职称档次,学院奖励归教师本人。

5、鼓励教师开展专题讲座,酬金按实际发生学时数的3倍计入教学工作量。

6、任课教师在保证授课原量情况下可以不坐班,管理人员坐班。系组织会议和大型活动,对旷会者第一次50元,第二次80元,第三次100元。管理人员若查出旷岗除学院扣除之外一次扣罚100元、二次扣罚200、三次以上取消年终奖。

7、对造成教学事故者一次性扣罚责任人1000元。实验室工作人员因不负责任导致水电忘关、实验设备受损一次性扣罚100元-500元。

8、教师完成科研任务奖80元,超额完成任务奖100元,超一倍以上完成任务奖200元,超两倍以上完成任务奖300元。学院颁发的奖励款归教师个人。省级报刊发表80元、市级报刊50元、学院校园网发表一篇10元、学院奖励归教师个人所有。未完成规定的论文者扣罚二次分配100元。

本规定自教师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艺 术 系

2008、2

附件8

基础部“三定一包”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落实学院“三定一包”实施方案。确保2008年基础部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学院承包方案,在基础部内部加大分配力度,拉开收入差距。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建立激励机制。进行二次分配。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1、本细则对应于学院“三定一包”实施方案。

2、月奖,超课时全部浮动,与课时挂钩进行二次分配。

3、本细则实施时间为2008年。

4、本细则解释权给基础部。

二、实施细则

1、以周六进度为标准学时。周四进度乘0.9,折合标准学时;八进度以上(含八进度)乘1.1折合标准学时。

2、主任、书记、副主任、工会主席、团总书记、实验教师完成本职工作,每人每周4学时基本工作量。

3、任课教师根据周进度核定课时酬金,按先小班后大班进行计算。

4、未尽事宜由部领导及督导组研究决定。

三、其它:

1、值班,教师晚自习辅导,教研室主任,团总副书记,教学管理员,教改秘书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每学期终,节余的奖金的分配:

(1)按每标准课时(约2元)等比例分配。

(2)按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目标责任的考核情况,《基础部教学工作管理与考核制度》、《教师业务考核办法》以及综合考评情况实行第三次分配。

四、 几项规定

1、请假期间课时酬金的发放,按基础部关于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获得院级以上优质课竞赛一、二等奖的教师,低职高聘。

3、学院外派学习期间、工出按完成基本工作量执行。

五、 工作量酬金计算办法

1、小班课教师课时酬金的发放。

小班基本课时酬金标准(单位 元)

职 称

5.6

5

4.5

小班超课时酬金标准(单位 元)

职 称

16.5

15

13.5

2、合班课酬金标准(单位 元)

60 —— 100人 每节乘1.5。按规定“1”计算。

101—— 150人 高级20元 中级19元 初级18元

151—— 200人 高级22元 中级21元 初级20元

201以上 高级25元 中级24元 初级23元

注:101人以上合班课,不再单独计算基本工作量。

基 础 部

2008.2

附件9

中技教育部课时酬金分配方案

根据学院二届二次教代会精神,为了公平、公正、透明、合理分配教师课时酬金,激励教师多上课、上好课,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中技教育部全年下达的承包费用不超支,特制定中技教育部“三定一包”二次分配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1、成立部“三定一包”二次分配考核小组:

组 长:李 宏

副组长:王志甫 肖国顺

成 员:孔三喜 王 杰 向 玲 岳 林

2、成立部“三定一包”二次分配监督小组:

组 长:王新建

组 员:邓素恒 富卫胜 钟其光 李冠亚

二、工作量和基本课时标准

1、部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按学院规定,完成本职工作且完成每周5学时(中技课程)或4学时(大专课程)课堂教学工作量为基本工作量。

2、任课教师基本工作量:大专层次为周8学时。

3.根据学院要求,每人拿出浮动金额为:高级职称200元/月,中级职称180元/月,初级职称160元/月。

三、基本工作量内学时单价:

1)高级职称:4.7元/学时

2)中级职称:4.2元/学时

3)初级职称:3.7元/学时

四、标准学时计算方法

1.理论课:

为使标准学时计算更加合理,考虑到备课因素,以周四进度为标准(周四进度的学时不折合),周二进度在计算标准学时除以1.1;周六进度计算标准学时时乘以1.1;周8及以上进度计算标准学时时乘以1.2;多门课的周进度按多门课进度之和计算。

2. 大班课学时计算

为使学时计算更加合理,考虑班级学生人数不同,教师教学工作量不同。以54人为标准班级,按每增加10人,工作量增加10%计算,即:54人及以下的班级计算课时时乘以1;55—64人的班级,计算课时时乘以1.1;65—74人的班级,计算课时时乘以1.2;75—84人的班级,计算课时时乘以1.3;85—94人的班级,计算课时时乘以1.4;94人以上的班级,计算课时时乘以1.5 。

3.实训课:

实训课按照学院规定12学时相当于10学时,在计算标准学时时除以1.2。

五、超课时酬金发放办法

根据学院规定中技教育超课时酬金为10元/学时,根据学院要求,结合中技教育部实际情况,制定超课时酬金发放办法如下:

1.高级职称:12元/学时。

2.中级职称:10元/学时。

3.初级职称:8元/学时。

六、其它

1、说明:一切酬金计算都按标准学时计算。

2、“半工半读”教学督导教师和学生下矿实习指导教师酬金按学院规定执行。

3、不能完成学院下达的工作任务,按学院和中技教育部规定执行罚款。

4、违反学院和中技教育部规定的,按学院和中技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5、本规定自08年3月1日起执行。

七、本规定解释权归中技教育党支部民管小组。

平职学院中技教育部

2008年2月20日

附件10

2008年中专部酬金发放实施方案

为了强化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促进教师教学水平提高,促进教师积极晋升职称,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结合我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在倡导奉献精神、自觉为学院和中专部发展贡献力量的前提下,酬金核发主要依据下列原则进行。

1、按劳取酬的原则

教师必须参与辅助教学工作(值班、辅导、组卷、监考、评卷等),辅助教学工作量酬金按院、部定标准发放。

2、课时计量的原则

根据教师的工作性质和授课进度,参照一定的比例关系确定教师基本工作量。

3、优质优酬的原则

根据对每位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考察等级核发课时酬金。

凡发生教学事故者,一次性扣罚责任人2000元。

二、教师标准课时及课酬计算实施办法

由于中专部相同专业的班级数少、同头课较少,本着鼓励教师一专多能、激励教师多担课的原则制定如下办法。

1、标准学时核定及课酬计算

学院核定工作量是8进度下周10节课为标准工作量。

超课时部分每节课按高级10元、中级9元、初级8元,二次分配时补发教师本人。

考虑到二次分配中各种鼓励奖励项目,制定中专部每节教学工作量课酬如下,具体情况按下列表格核定计算教师课酬:

不同进度下各职称学时课酬对应表

周进度

月工作量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无职称

14以上

43

折合周工作量10节

4.2

3.8

3.4

3.0

9-13

4.0

3.6

3.2

2.8

7-8

3.9

3.5

3.1

2.7

5-6

3.8

3.4

3.0

2.6

4以下

3.7

3.3

2.9

2.5

2、说明

完成正常教学的全过程(备、讲、批、辅、考),45分钟为一个标准学时。

(1)人数较少且能够合班的班级必须考虑合班上课,合班上课后教师课时核定按说明(2)的规定执行。

(2)教师实际上课班级学生人数较多时的课时核定:55人以下系数为1;55-70人为1.2;71人以上为1.4。

(3)任大专课的教师,实际学时乘以1.25后折算为标准学时,按中专部酬金标准发放。

(4)鼓励教师给业余大专、职工培训等任课;工作量不足时,可以利用业余大专、职工培训等任课工作量弥补基本工作量的短缺。

(5)其它情况由部务会商定。

(6)教师月课酬金额=周进度下的职称学时酬金×周课时数×周数+其它酬金。

三、部务工作及折算

1、按学院规定,部领导完成本职工作按半个工作量计算。

2、外出进修教师完成进修任务成绩合格按基本工作量计算。

3、其他人员完成部务工作由部务会确定,给予一定数额的酬金。

四、教辅工作及酬金发放标准

1、中专部教学值班:6元/天。

2、教师晚自习辅导:5元/次。

3、考试组卷(A、B卷各一份):10元/套,5元/份。

4、院、部组织考试监考5元/场。

5、院、部组织考试改卷酬金按班级人数确定:35人以下每班3元,55人以下每班5元,补考改卷每10份1元。

五、中专部二次分配方案

1、在期末二次分配时,教师二次分配酬金按学院“四评、两查、一考核”教学管理标准执行,考评结果按A、B、C三等质量标准发放。90分以上为A等(优秀),80--89分为B等(良好),79分以下为C等(一般)。

考评结果A等、B等:享受本学期的二次分配全额;考评结果为C等:扣罚本学期的教师二次分配金额30%元。

考核总分得分在70分以下的教师要限期提高,即确定教学试用期,时间为一个学期,在试用期中有明显提高的可以继续上课,享受该职称、该进度下的二次分配酬金;若两个学期没有明显提高的教师,建议学院领导重新安排工作。

2、对“四评、两查、一考核”总分前三名的教师进行嘉奖,奖励金额为50元。

3、实验室、实训室管理员的酬金按完成实验实训室安全、卫生检查情况、设备维修保养情况、试验开出率(90%以上)、提交设备维修方案、各种记录填写完好程度等情况予以核定。在完成以上要求的基础上,享受学院规定的全额管理员酬金,否则根据考核情况按比例减少管理员酬金。

4、鼓励教师跨专业上课,每门课程一次性奖励50元。

5、鼓励教师积极参加院、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经选拔参加院各类教学比赛一次性奖励50元,经教研室选拔推荐参加部各类教学比赛活动按获奖等级,分别奖励30元、20元、10元。学院奖励归教师个人。

6、通讯报道类:省级报刊一篇50元,市级报刊一篇30元,校园网一篇10元。学院奖励归教师个人。

7、参加院级体育、文艺或政工活动每项20元。学院奖励归教师个人。

8、荣获市级(或市级以上)教学比赛一等奖,下学期课时酬金提高一个职称档次。上级奖励归教师个人。

9、教师每年在CN级刊物发表论文一篇,每超额一片奖100元。学院颁发的论文奖励归教师个人。未完成学院规定的论文任务者,扣罚二次分配100元。

10、对口升学班的课时数每节课增加0.3元。

本方案经民管会讨论通过后实行一学期,根据情况再作修改。

注: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中专部部委会

中专部

2008、2、20

附件11

信息技术教育中心课时酬金分配方案

为推进学院教学改革,强化激励机制,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各工作质量的提高,强化系内部管理,充分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分配原则,贯彻落实“三定一包”方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三定一包”方案和《平职学院教师岗位津贴浮动发放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二次分配方案。

一、组织与监督机构

1、二次分配考核小组:

组 长:系主任

成 员:系副主任、工会主席、教研室主任

职 责:分配方案的确定、实施和解释,酬金的计算工作。

2、二次分配监督小组:

组 长:工会主席

组 员:民管会成员、职工代表

职 责:分配方案审核、每月酬金分配实施情况、教职工意见建议的上报。

二、分配原则

1、按学院规定,在完成本职工作同时完成0.5教学工作量为基本工作量。

2、按职称、工作量、教学层次以及工作任务、工作质量,根据考核结果,适当拉开档次,以学时酬金形式进行分配,优质优酬。

3、教学工作量和教学值班、教师晚自习辅导、外出进修等按学院规定执行。

4、学时酬金计算办法,参照标准课时对照表,见附表。

5、合班课乘系数,基数为1,多一个班加0.5。

6、每周日的值班补助交通费2元。

7、通讯报道发表在报刊上30元/篇,发表在校园网上10元/篇,黑板报20元/期。

8、期末核算结余部分按职称和完成工作量再分配。

三、奖励与处罚

1、获市局级以上优质课一等奖,一次性奖励300元。获市、集团公司技术竞赛的第一名奖500元、第二名奖300元,省级加倍。

2、对岗位能力不达标者,酬金降低一个档次。

3、出现工作事故、教学事故的,本学期课时酬金降低一个档次。

四、每月分配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五、本方案实施时间为2008年1月1 日~2008年6月30日。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七、本方案的解释权归酬金分配方案领导小组。

附表:

标准课时对照表

超工作量(周学时>8)

高级

中级

初级

员级

16

15

14

13

信息技术教育中心

2008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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